视频中,司机双手离开方向盘,坐在时速100公里行驶的汽车内。此时,车辆处于智能状态辅助驾驶,但系统并未发出警报……这是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上找到的一段消费者上传的视频。司机之所以能“解放双手”,是因为这家店出售的“智能驾驶神器”。在电商平台上,商家将“智能驾驶神器”包装在“方向盘装饰圈”、“辅助转向回正”、“防滑贴”等对外销售中,规避电商平台的关键词评价机制。记者调查发现,“智能驾驶神器”的生产、销售和使用对道路交通存在安全隐患。 (漫画由AI生成,易德祥创作)“智能驾驶神器”其实是非法配件。过去,一场危险鲁斯驾驶案让“智能驾驶神器”走进了大众的视野。浙江杭州男子王某某酒后驾驶,并在副驾驶座上睡觉,使用所谓的“智能驾驶神器”。车子“乖巧”地行驶在路中央。路人发现后报了警。虽然晚上车很少,但当事人还是受到了刑事处罚。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拘留1个月15日,并处罚金4000元。上述案例并不是孤立的。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,其带来的智能辅助驾驶技术也成为大众的选择。 2024年8月,上海长宁区检察院接到“造福大众”志愿者举报称,某电商平台上有商家在销售“智能驾驶神器”,并非法宣传该产品“免提、精准”。该院立即组织调查,搜索“辅助驾驶”、“配重环”、“电子模块”等关键词,发现平台上有20余家店铺在销售“辅助驾驶神器”。该产品模拟驾驶员的握力,欺骗车辆智能驾驶系统的方向盘脱手检测。检方发现,在一些交通事故中,不少驾驶员将智能辅助驾驶误认为是“智能辅助驾驶”。通过电商平台,他们可以轻松购买“智能驾驶神器”。日前,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上尝试购买“智能驾驶神器”时,并没有相关结果,但当他搜索“方向盘装饰环”时,却出现了许多与其他售价在10元之间的产品不同的链接。20元的,其价格较高,在50元至130元之间。部分商家的产品介绍图片显示,“装饰环”带有线绳接口。当记者询问消费者“装饰环”的功能时,一些商贩并不清楚,只说是用来辅助驾驶的;有商家询问“您想买哪个品牌的车”,并要求记者拍摄方向盘,并提醒他们“使用时需要扣在方向盘底部中间,如果安装在其他地方,则需要插入电源线。” “智慧驾驶神器”有多神奇?为了测试其真实效果,记者购买了两款不同款式的“智能驾驶神器”。记者收到包裹后,发现了一张与说明书类似的纸条,上面写着:使用此装饰环需要每次锁车后重新安装才开始生效;请请务必根据车型安装在相应的最佳位置,否则可能无法发挥作用。所谓的“智能驾驶神器”,其实是一个长长的、紧密的配重环,可以通过内衬中的磁性装置吸附在方向盘上,模拟人手对方向盘施加的压力,让驾驶员可以“解放双手”。事实上,当驾驶员开启智能辅助驾驶功能时,车辆会提示驾驶员将手放在方向盘上。如果驾驶员长时间不握方向盘,辅助驾驶功能会自动取消。记者在一辆配备L2级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上安装了网上购买的“智能驾驶神器”。在封闭路段进行试验时,他发现即使驾驶员的手停在方向盘上,系统也没有发出任何信号。那么,这些“智能博士”是如何做到的呢?长宁区检察院检察官听取了技术专家和交通部门的意见后发现,使用“智能驾驶神器”时,可以避免汽车行驶报警器的安全运行,当驾驶员将手从方向盘上移开时,很容易注意力不集中,在紧急情况下减慢提取操作速度,生产者、销售者、使用者都有责任。在上海长宁区检察院审理的案件中,涉案的“智能驾驶神器”在目前各大汽车品牌的销售量超过1000台,最多可达13000多台。另一方面,无论是制造、销售还是使用这些配件,都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。中国社科院大学教授告诉记者:“根据《产品质量法》和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生产、销售明知是规避安全系统的产品,属于生产、销售缺陷产品,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;如果使用这些产品造成交通事故,该事故的生产者、销售者也可能构成间接侵权,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造成交通事故可以带来较高比例的责任。证明驾驶人有主观上犯了重大错误,客观上增加了驾驶风险。在司法实践中,即使没有发生事故,仅仅使用此类配件也可以认定为危险驾驶。”综合整治需要多管齐下。记者发现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一、“网上交易管理和监督”对于人身、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必须建立网上经营者的要求。清楚了解平台内的运营商及其发布的产品或服务的信息。建立检查监测制度,发现平台商品或者服务信息违反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管理和管理规定,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,违反公序良俗的,必须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,并向平台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经营管理部门报告。张初霞还指出,电商平台在处理相关问题上存在局限性:“首先,此类产品的合格性质不明确,商家往往以假冒的名义进行销售。”“方向盘装饰贴”和“座椅配件”的真实用途,平台难以准确识别其真实用途。同时,平台机制也存在一些缺陷。关键词过滤和算法分析,缺乏对产品实际功能的人工分析,导致大量违法产品通过更改名称、描述等方式逃避监管。”专家认为,检察机关在治理此类问题上可以发挥重要作用。在上述长宁区检察院办理的“智能驾驶神器”案中,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。双方共同建立了电商平台,继续清理“辅助”产品。并实施下架、搜查干预、降级等平台管理措施,共清理同类产品链接63个,该工作纳入平台日常巡检范围。同时,长宁区检察院根据与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、浙江省杭州市余下区检察院共同签署的《网络空间治理合作框架》意见,推进城市治安和网络新业态综合治理。 “规范此类现象需要多管齐下、全链条的系统性措施。”赵展说道。张初霞进一步分析:“立法层面应加快制定智能驾驶专项法规,明确禁止制造、销售、使用妨碍行车安全系统的智能设备,并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。要求电商平台建立产品安全审核机制,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识别违法产品,建立黑名单制度,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。”打击和控制非法商人。